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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纪人取回权

2019年7月29日  广州合同律师   http://www.gghtjflaw.com/
    行纪人受委托代购货物并已发送,委托人尚未收到货物亦未付清贷款时受破产宣告,行纪人享有的将货物取回的权利。在此种情况下,行纪人与出卖人地位相同,故赋予其与出卖人相同的权利,以维护其权益。


来源: 广州合同律师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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